关于做好2024年9月职业培训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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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9月职业培训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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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增加评价范围)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2号)的要求,广东省企业培训研究会计划定于2024年9月份面向全省范围开展职业培训师(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请各集体报考机构提前做好报考工作。

    一、认定等级

    (一)认定技能等级:职业培训师(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

    (二)计划认定时间: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9月22日(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7月15日(实际以考试申报系统计划为准)

    (四)认定科目:

    (五)认定方式:

            理论知识与技能实操两门科目电脑上机考试,综合评审为现场考核。各认定级别的对应考试科目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培训内容

            职业培训师(一级/高级技师)培训学习内容包括职业培训师基础知识、职业培训师能力模型、培训项目开发的审定与指导、培训教学研究与创新、培训教学绩效管理、实操教学指导、培训业务指导、 职业培训师团队建设指导等。

            职业培训师(二级/技师)培训学习内容包括职业培训师基础知识(道德、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教育、职业与职业标准、职业培训、人才评价、现代职业培训信息技术、职业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识别培训需求、开发培训课程、组织开发培训教材、配置培训资源、组织实施培训教学、实施实操教学、培训教学质量管理、培训教学绩效管理、培训教学效果评估管理、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培训业务咨询、培训师专业发展指导。

            职业培训师(三级/高级工)培训学习内容包括职业培训师基础知识(道德、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教育、职业与职业标准、职业培训、人才评价、现代职业培训信息技术、职业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培训需求调查、培训课程开发准备、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培训教学准备、培训教学组织与实施、实操教学辅助工作、培训教学过程管理、培训教学绩效管理、培训教学效果评估基础工作。

    三、培训师资

            国家和省内在企业培训师领域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权威师资团队及专业管理团队,全部课程由培训领域专家担任授课老师。

    四、申报条件

            依据企业职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职业培训师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备注:

    1)相关职业: 企业培训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专业人员、职业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创业指导师、高等教育教师、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中学教育教师、小学教育教师、幼儿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

    2)相关专业是指教育技术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职业指导与服务、认知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

    五、收费标准

    费用含:线上学习、考前辅导、学习资料、评价认定、证书办理等。

    精品班包括:二级/技师(精品班)不低于4天线下技能提升训练班;三级/高级工(精品班)不低于2天线下技能提升训练班,导师一对一辅导。

    师资班包括:一级/高级技师(师资班)包括2天线下研修班;6期以上磨课辅导;不低于6 个月线上导师一对一指导。

    六、培训计划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方式

    (1)职业培训师(一级/高级技师)师资班:30天训练营(线上+线下),含面授+线上课程+线上辅导;

    (2)职业培训师(二级/技师)精品班:4天线下面授+线上课程+线上辅导;

    (3)职业培训师(三级/高级工)精品班:2天线下面授+线上课程+线上辅导。

    七、证书管理及证书样本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省企业培训研究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查询网址:http://www.osta.org.cn/)


    (证书样式仅供参考,最终请以实物为准)

    八、联系方式

    黄老师:15999963396


    详细报名咨询请电话联系沟通或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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